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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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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的手笼子, 就是一个筒,然后分出一只大拇指来, 周二郎给儿子和云娘选了蚕丝棉芯, 细葛布绒里,外面是暗纹锦缎的手笼子。 他自己不想戴这玩意儿,不伦不类的, 不体面。 周锦钰却非要他戴,周二郎无奈,只得又给自己要了一双,戴在手上,用宽袖遮住,只露出一点儿出来。 朱云娘直想笑, 全家加起来都没有二郎爱美,周二郎冲她一挑眉, 警告的小眼神儿。 朱云娘憋住不笑。 一家人往外周锦钰戴着这古代版本的“手套”, 突然福至心灵, 自己怎么没有想到发明个现代版本的“手套”呢,往后天越来越冷了,怎么也能小赚上一笔吧,多少能缓解一下老爹缺银子花的状况。 周锦钰指着自己的手笼子, 佯装随口一说道,“爹,你看这手笼子抄着手还行, 不然就会漏风, 并没有多少保暖啊, 拿东西也不方便, 若是把其他四根手指头都像大拇指这样分开做, 岂不是更好?” 说完,他皱了皱小眉头,继续吐槽:“不过这棉布手笼子到底笨拙,钰哥儿在书院却是不能用的,若是用线绳做成那种包裹住每一根手指的,钰哥儿岂不是读书写字的时候,手也不会冷了?” 周二郎眼前一亮,儿子总是有许多异于常人的奇思妙想,他的想法实现起来其实并不难,但大家早就习惯了手笼子就是现在这种样子,没有人会去想把手指头分开包裹起来。 不要小看这 一点点小小的改变,影响却是大得很,除了普通人可以更好的御寒,还可以成为寒冬里劳作的贩夫走卒和匠人的必须品,书院的学生也需要它。 周二郎忍不住弯下腰,亲昵地捏了下儿子的小脸蛋儿,“我们钰哥儿好聪慧。” 朱云娘突然开口,“二郎,钰哥儿的想法真得很不错,我与虞美人的东家相熟,不若咱们把钰哥儿的想法卖给她?” 周二郎轻笑摇头,“不要以为上次状元车能卖钱,这次就同样可以,天工记的掌柜愿意花钱买我们状元车的图纸,一方面是他想抢占先机搞独家,怕我们卖给别人。最重要还是民不与官斗,他想攀上本官这个关系。” 微顿,“这手笼子的想法确实巧妙,但人人可以做,模仿起来再简单不过,你的想法说出去的时候就已经不值钱了,且虞美人的东家未必就能看到这改良版手笼子的真正价值。” “再者来说……” 周二郎的神色严肃起来,“你若要与那虞美人的东家维持良好的关系,你可以与她谈感情,与她有共同的利益,但不能与她有钱财上的牵扯,更不能与她合作,利益是分不均的,分不均就会生怨,明白?” 朱云娘脸一红,“是云娘鲁莽了。” 能看出手笼子的商机,又知道找人合作,云娘当真和在周家庄时不一样了,周二郎不欲太打击她的积极性,愿意找点儿事儿做也是好事儿,省得天天想些有的没的瞎作。 他笑道:“ 秋霜的手巧,回头就按钰哥儿说的,让她做出几双来,为夫要先献给皇帝陛下,剩下的你再听我安排。” 朱云娘忍不住道:“还是我来做吧,秋霜的手艺还不如……” 周二郎不高兴打断她,“安京城就找不出比你手艺好的人来了,是么?” 朱云娘:“……” 周锦钰抬头看看两口子,不明白娘到底说错了什么,爹突然就发脾气,他扯了周二郎的衣角,“爹。” 周二郎深吸一口气,也不管朱云娘,弯腰抱起儿子就往前走,“把糖葫芦给爹吃口,让爹尝尝好吃不。” 周锦钰把手里的糖葫芦递到他嘴边,看了一眼原地没动的云娘,“爹,你走慢点儿,娘还没跟上来。” 周二郎:“钰哥儿买的糖葫芦不错,又酸又甜,再喂给爹吃一个。” 朱云娘的眼泪流出来了,也不管脚下路滑,大步朝着爷俩儿追上去。 她扯住了丈夫的衣袖。 周二郎没有甩开她。 周锦钰看不懂。 今天钰哥儿一手牵着爹的手,一手牵着娘的手,一家三口在雪地上走,后面是他们的脚印,此情此景触动了周二郎。 日子终归还是要过的,过去的就让他过去,他若不给她一个暗示,两个人只会更加的互相猜疑不信任,这么多年的夫妻情分早晚耗耗光。 就算是为了儿子,周二郎亦不想让这裂缝越来越大,直到无法弥补。 丈夫突如其来的醋意和占有欲让云娘喜极而泣,夏竹那事儿过去以后,虽然两人谁也没说什么,可她知道二郎心里有疙瘩。 朱云娘也学着儿子把手里的糖葫芦递给丈夫吃,周二郎看了她一眼,到底张口咬下一个。 周锦钰:“……” 这算是又和好了? 周锦钰伸手去擦云娘的眼泪,把自己手里的糖葫芦递到云娘嘴边,云娘眸中含泪的咬了一口。 周二郎递过来一方洁白的帕子,云娘接过。 …… 紫玉河边儿的雪景是安京城一绝,夏天的绿丝绦化为一条条银丝带,银装素裹,当真漂亮。 来观赏雪景的人很多,大多是达官显贵,毕竟紫玉河附近的宅子不但普通人买不起,就算是有钱人也没资格买,住的都是有身份的人。 但似周二郎这般带着老婆孩子一块儿出来的却很少见,看到这神仙颜值的幸福一家,不少人投来羡慕的目光,尤其是在场的小姐妇人们。 端王妃和贺夫人站在一块儿,看到这一家三口,有些妒忌,又忍不住有些恶意的想,所有的女人最终的结局都一样,色衰而爱驰,男人越有本事越是如此。 周二郎只是听同僚们说过紫玉河的雪景是一绝,这还是第一次来,倒没想到人如此之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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